根据民航总局关于寒暑假期间对教师、学生实行机票优惠乘机的通知精神,为倡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积极利用航班空余座位为师生乘机提供条件,厦航对在2004年寒假期间选乘厦航国内航班的师生实行如下优惠:
    一、适用对象
    持有国家教育主管机构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持有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工作证〉的在校职工、以及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的学生(经国家教育主管机构批准的民办院校教职工、学生同样适用)。
    二、适用航线
    厦航经营的所有国内航线(港澳台等地区航线除外)。
    三、优惠期限
    自2004年1月1日--2004年3月10日(均指乘机日)止有效。
    四、优惠票价
    教师按YB全票价的75%计价,学生按YB全票价的60%计价,尾数四舍五入。师生优惠票价不能与其他优惠票价组合使用,不能双重优惠。12岁以下儿童按YB全票价的50%计价。(注:YB全票价指普通舱境内价格)
    五、购票
1、购票时限     在航班起飞2天(含)前出票。 
2、购票证件     凡购买教师、学生优惠客票须凭有效的附加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教师的身份证明为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工作证〉;学生的身份证明为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以上院校均含民办院校)。
六、退票变更
1、师生优惠票价客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实收票款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后退票,收取实收票款50%的退票费。
2、师生优惠票价客票,不得自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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