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3 《重庆晚报》 高洁、肖汉飞 2004年3月2日,一名男子持伪造身份证件登机,被重庆机场公安局取消乘机资格,并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    据了解,重庆机场安检站每天截获使用假身份证意图蒙混过关的违法事件均在5起以上,使重庆机场安检压力增大。 
机场警方提醒旅客:为保证航空安全,乘机旅客切勿使用假证登机,以身试法。购买机票应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乘机手续和进行安检时要出示有效证件。机票票面姓名与身份证不符、证件过期、或没有有效证件的情况均不能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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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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