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民航报》 2004.03.29   ■航班正常率将逐步与航权和时刻安排挂钩。    ■航班正常率排名靠后、长期不见改善的机场,将被限制安排加班包机飞行。 
■每季度在民航报刊上公布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航班正常率。 
■5月份起加班包机将被纳入航班正常统计范围。 
春运期间三起重大航班延误事件受到民航总局通报批评,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中国民航报》记者 钟宁) 针对春运期间航班不正常成为消费者联名投拆的焦点,3月17日,民航总局就全面加强航班正常工作,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向各地区管理局及航空公司、机场、服务保障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针对本单位航班正常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航班正常工作。 
由于航班不正常不仅令民航快速便捷的优势荡然无存,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麻烦,同时也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巨大直接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航空公司的信誉和竞争能力。因此,民航总局专门在3月5日召开了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批评了春运期间南航新疆公司三亚至北京的CZ9012航班、东航西双版纳至昆明的MU4994航班、南航北方公司的CZ6308航班长时间延误及延误后服务工作的不作为问题,有关责任人目前已受到了严肃查处。 
民航总局在通知中首先要求各单位领导要把航班正常工作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旅客着想,尽最大努力把安全、正常、服务工作做好。 
其次,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航班正常工作的责任。作为责任主体的航空公司要实行目标管理,把任务、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并通过合同关系,落实代理人的航班正常工作责任,航班正常率要达到《民航运输服务质量标准》规定的80%以上。机场和空管部门除做好自身工作,还应承担协调责任。 
通知还决定建立航班正常工作长效机制。民航总局将逐步把航班正常率与航权和时刻安排挂钩。对航班正常率排名长期靠后,长期不见改善的机场,将限制其安排加班包机飞行。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狠抓航班正常工作的薄弱环节。航空公司应尽快减少和消除公司计划、工程机务、运输服务和空勤人员等影响航班正常的主观因素;机场要努力克服机场设施、安检和联检等主要因素对航班正常所带来的影响。航空公司和机场在查找各自原因、分别采取措施的同时,相互之间也要加强协调和配合。 
今后,民航总局将每月通报各航空公司和7个管理局及安监办所在机场的航班正常情况,每季度在民航报刊上公布航空公司和机场的航班正常率,并对重大航班延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进行严肃查处。 
从5月份起,加班、包机将被纳入航班正常统计范围。通知要求各地空管部门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航班正常统计工作,为各级管理机关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 
最后,通知要求各单位大力做好航班不正常下的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航班延误后的服务规范,及时准确地将航班延误后的有关信息通报旅客。遇有严重的大面积延误,值班领导要亲临现场进行处理;承运人和代理人之间要做好信息传递和工作协作,防止工作脱节,严禁航班延误之后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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